问题 | 打官司不给买保险怎么办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一、打官司不给买保险怎么办 在面临保险公司对其请求作出否定赔偿决定的时候,被保险人通常会采取如下几种常见的解决措施: 1.寻求和解:首要的一步是,遭受拒绝赔偿的被保险人可以主动与保险公司展开积极的沟通,并尝试通过协商来达成相互理解和满意的结果。倘若争议的焦点比较简单明了,那么双方便有可能针对某些具体的条款或者细节进行相应的调整或者重新进行商议。 然而,如果被保险人坚信保险公司所做出的拒绝赔偿的决定存在着明显的错误或者不合理性,那么他们也有权选择其他更为合适的解决途径。 2.提交仲裁申请:被保险人还可以向相关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这些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仲裁协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及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等等。 3.启动法律程序:如果被保险人认为保险公司的拒绝赔偿决定给自己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并且冤屈重重,那么他们完全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被保险人可以向相关的法院提起诉讼,并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裁决和处理。 《保险法》第七十五条:“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履行赔偿责任。” 《保险法》第七十六条:“被保险人申请理赔时,保险人应当及时进行核定和赔款,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支付赔款。” 二、打官司有效期是几年 关于法律诉讼程序中的诉讼期限问题,我们需要明确以下几点: 首先,普通诉讼案件的诉讼期通常设定为三年;然而也存在着四类特殊的请求权,它们并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第一,请求停止侵权行为、排除不当妨害或消除潜在危险的情况; 其次,针对不动产及已完成登记手续之动产的权利持有者,其要求收回财产的诉求也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再者,当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扶养费等与义务亲情相关问题时,同样不会因时间流逝而丧失胜诉权益; 最后,除前述主题外,根据法定规定,其他所有诉求均需遵守诉讼时效规范。在此,希望大家能够了解并尊重我国的法律制度,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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