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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保险公司可以拒赔不理赔吗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解答

一、保险公司可以拒赔不理赔吗

以下是几种可能导致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情况:

1.所发生的保险事件并不符合保险条款的保障范围之内;

2.由于等待期的原因,在保险合同生效后的特定时间段内即使被保险人遭遇风险,保险公司亦可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免除责任事项;

4.未能按照约定时间支付保险费用;

5.若被保险人为自杀行为或者故意犯罪行为的实施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三条

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二、保险公司可以破产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保险公司在满足特定条件下是允许破产后继续运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明确指出,若保险公司出现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所规定的类似情况,且取得了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同意,那么该保险公司或其债权人都有权依据人民法院的相关审理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对公司进行重整、和解甚至破产清算的处理。

同时,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在必要时也会直接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向人民法院申请对涉嫌破产的保险公司进行重整或破产清算的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还规定了如果企业法人因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且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债务能力,那么应遵循此相关法律来清理这些债务。

此外,如果企业法人具备上述所述的情况,或者存在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的可能性,也可按照此法律规定提前进行重整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条

保险公司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保险公司或者其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该保险公司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在保险行业中,若遇到以下几种情形时,保险公司有权选择不予理赔:首先是保险事故发生的内容并未被纳入保障范围之内;其次,当投保人在等待期内遭受了相关风险;再次,如果存在免责条款所规定的事项;此外,如果投保人未能按照约定时间支付保费;最后,如果涉及到自杀或者故意犯罪等行为。以上这些情况都有可能导致保险公司无法履行其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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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5 11: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