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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直接刑事拘留怎么办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一、直接刑事拘留怎么办

倘若您恰巧遭到刑事拘留的厄运,那么作为个体尊严的捍卫者,务请务必保持绝对的冷静沉着,随后立即寻求您心仪的律师之援助。

值得注意的是,所谓的“刑事拘留”实际上暗含了您已经身陷犯罪旋涡之中——在这种情况下,公诉机关认为有充分的必要性对您进行逮捕。此际此刻,您本人或者您的亲友便拥有了委托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的权限,以便于更好地理解案情的来龙去脉,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而律师则能够对您进行会面,并借由法律咨询以及辩护等方式,为您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与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二、直接刑事拘留可以不传唤吗

公安机关对于涉嫌犯罪的当事人具有直接刑事拘留的权力,但是,在实际执行中,通常必需先实行传唤程序。传唤作为调查环节的必要步骤之一,其目的在于使嫌疑人为自己的行为动机清晰地了解,以期在有需要时,带往公安机关进行询问。

然而,当情形显得特别紧急,比如嫌疑人有很大概率会逃亡或者破坏关键证据,那么公安机关则可在未经过提前传唤的情况下,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但是,这样的行动也必须严格遵守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各项规范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倘若您恰巧遭到刑事拘留的厄运,那么作为个体尊严的捍卫者,务请务必保持绝对的冷静沉着,随后立即寻求您心仪的律师之援助。

值得注意的是,所谓的“刑事拘留”实际上暗含了您已经身陷犯罪旋涡之中——在这种情况下,公诉机关认为有充分的必要性对您进行逮捕。此际此刻,您本人或者您的亲友便拥有了委托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的权限,以便于更好地理解案情的来龙去脉,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而律师则能够对您进行会面,并借由法律咨询以及辩护等方式,为您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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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0 3:1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