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看守所还能办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看守所还能办取保候审吗 在看守所之中,罪行认定者或是被告人大多是正处在等候审判期间,或者是已被判处了刑期而需在狱中执行刑罚。我国的司法系统规定,保释又称为候保,是指公安部门、检察机构或者审判组织在处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特定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提出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以确保他们能够遵守相关规定,配合调查、诉讼以及审判工作,不得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并且随时接受传唤的一种强制措施。在看守所里,如果罪行认定者或被告人满足保释的条件,例如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采取保释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孕妇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保释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等等,那么他们仍有权利申请保释。 然而,这必须要经过公安部门、检察机构或者审判组织的严格审查与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看守所还取保候审吗 1、在被司法部门拘留之后,相关人员依然具备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2、针对以下特定情况的嫌疑人或被告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批准其进行取保候审: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安全受到威胁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孕妇或者正在哺乳期的母亲,通过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在羁押期限届满时,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看守所还能办取保候审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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