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签了还是应届生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一、劳动合同签了还是应届生吗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作为应届毕业生与否仍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在其毕业时间的当年度签署劳动合同,则属于应届毕业生范畴; 反之,若是已过了毕业年份且抵达毕业后的第二个自然年度,便不再被视为应届毕业生,而是成为了往届学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二、劳动合同签了一直没给我 若签署了劳动合同却未能给予劳动者,那么作为劳动者,他/她可以尝试以下几种途径来索取属于自己的那份合同: 首先是通过与雇佣方进行友好而诚实的协商; 其次,可求助于本公司内部的工会组织,以便工会能够出面协助争取到合同; 再者,也可以向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以及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交申请以获取调解及处理; 除此之外,投诉至劳动行政部门也是一种合理合法且行之有效的办法,劳动行政部门会负责责令雇佣方尽快履行合约提供; 如果以上几种方式仍然无法解决问题,还可以转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若是对于仲裁结果不满意,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的十五日之内,可以向当地法院提出上诉,这是最终且必须的法律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劳动合同签了还是应届生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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