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除违建需要哪些合法程序 |
分类 | 征地拆迁-维权技巧 |
解答 |
一、拆除违建需要哪些合法程序 违章建筑拆除法定程序如下: 首先,执法部门发现或收到举报; 其次,经内部审批后立案; 再次,展开的是问询当事人及制作询问笔录以确认是否获得相关许可; 然后,制作限期拆除令并按需进行公告通知;若未能找到违建所有者,将进行公告送达;当限期结束仍未自行拆除时,等待6个月的诉讼期; 第六步是发出执行催告,为期10工作日;紧接着,拟制强制拆除令并送达; 第八步,强制拆除前应进行通告; 最后,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履行义务的期限;(二)履行义务的方式;(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二、拆除违建需要什么手续 在处理违章建筑的强制拆除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必要的审批程序: 首先,应当有政府部门下达的责任指令,在此基础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向相关的住户发出通知,以督促并动员他们自主完成搬迁工作。 其次,可以考虑组织街区委员会以及被拆迁单位的负责人作为强制拆迁的见证人,从而确保整个过程合法有效。紧接着,我们将与公证部门合作,完成对被拆迁房屋及其内部物品的证据保存事项,保证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最后,经过对物品的仔细清点和登记后,这些财物将会被妥善地转移至统一制定的地点,以实施最后的强制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拆除违建需要哪些合法程序”,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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