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劳动合同劳动仲裁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仲裁 |
解答 |
一、没有劳动合同劳动仲裁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要求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进行劳动仲裁时,您需要如下准备相应的文件资料: 首先,提供书面形式的仲裁申请报告。这份报告中应详细列明劳动者的个人信息,例如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址等,同时还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包括其名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责任人的职务等。 此外,要求在仲裁请愿与依据的事实与理由部分充分论述清楚,并且附上相关的证据以及这些证据的来源及相关证人的名字与地址。 其次,如果申请者属于用人单位,那么除了上述所需资料之外,还需要额外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以及复印件、法定企业法人身份证明,连同委托人法定授权书与身份证明在内。 另外,为了证明存在劳务关系,需要递交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如工资条、存款账目等;社会保障费用记录单;用人单位颁发之工作证,厂牌以及能证明身份的其他证件;招聘事宜的表格和招用合同;考勤记录等。 最后,如有其他能够证实劳务关系的资料,如第三方人员的证词,或是由用人单位签署或盖章的劳动者得奖证明,离职证明,收入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材料皆可作为补充。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签名、盖章或者捺印确认。 对于仲裁申请书不规范或者材料不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仲裁委员会收取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出具收件回执。 二、没有劳动合同压工资不干可以一次结清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明确规定,雇主应当按照每个月固定的时间将员工工资发放至其手中,不得以任何借口进行延迟或降低支付标准。 此外,另有一部名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法律文件指出,当您与雇主达成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协议时,他们有义务立即向您交付应付的工资款项。 若在此情况下,雇主拒绝支付工资,那么您需寻找相关证据以证明您确实为其工作,如工牌、工资清单、社保缴费记录等。 接下来,请携带上述证据前往劳动部门投诉,以雇主未签订劳动合同以及拖欠工资作为申诉依据。 如此一来,便可对该雇主实施相应的惩处措施并赔偿您所应获得的工资权益。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没有劳动合同劳动仲裁需要提供哪些资料”,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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