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成立但未生效怎么办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一、合同成立但未生效怎么办 合同当事人可经协商一致解除,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其规定。 附生效条件或期限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或期限届至时生效。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合同成立但未生效有违约责任吗? 关于尚未生效的合同,通常情况下并不具有违约责任的约束力。因为违约责任仅适用于合同正式生效并实施之后,若一方出现了违反合约内容的行为,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在合同未能生效的情况下,即使当事人在缔结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存在假借订立合同、恶意协商以及其他背离诚实信用原则的不法行为,也仅仅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而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双方可以通过友好磋商达成共识,自愿解除该合同;或者在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下,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法院介入并判决解除该合同。此外,一旦一份依法成立的合同正式宣告成立,它就会立即产生效力;但是若是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了需要进行其他批准、登记等手续方可取得其法律效力的合同,那么这些合同则应该依照这些法律、章程规定的程序来完成审批和登记后,才能正式生效。而对于那些附有生效条件或期限的合同来说,它们只有在所附条件得到满足或者期限届满之后,才能够获得正式生效的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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