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后还能逮捕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后还能逮捕吗 取保候审制度在法律程序中被视为一种刑罚的替代性强制手段,但并不能替代最终对案件准确判定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过程。 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出现了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例如未经执法机构批准擅自离开其所居住的城市、县城,亦或是蓄意干扰证人提供虚假证言等,以上这些违法行为都极有可能促使刑事司法部门改变现有的取保候审措施,改为采取更为严格的监狱看管方式——即正式逮捕。 除此之外,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新的犯罪行为或者证据被发现,或者案件的实际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使得司法机关认为有必要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逮捕,那么他们也将依法接受逮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取保候审是刑罚替代强制手段,不能替代案件判定和追究刑责过程。取保期间若违反规定,如擅自离居住地、干扰证人等,或有新犯罪、新证据、案件重大变化致司法机关认为有必要逮捕,就会改变取保措施而被正式逮捕,改为更严格的监狱看管方式。 二、取保候审后的流程怎么走 在申请取保候审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需提供担保人或交付保证金作为取保候审的先决条件之一。 同时,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满足了申请取保候审的法律规定条件,便可依法办理此项手续。 此外,取保候审申请书应详细列明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姓名、地址以及电话号码)、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关联性以及应包含的相关资料。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后不予起诉有案底吗 据相关法律法规解读,取保候审乃刑事司法过程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而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则表明其所涉事例并未正式步入定罪量刑的审理阶段。倘若由于某种法定或特殊原因导致事例无法起诉,例如犯罪嫌疑人为无辜方,亦或是具备《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款所规定的情况之中任何一种,那么便无需为该事件留下活动记录。然而,若是由于考虑到犯罪情节相对轻微,且依据刑法的规定无需处以刑罚或已被宣告获准免除刑罚等酌定因素而实施的不起诉决定,那么这类事例并不构成完整的刑事事例档案(或称“案底”)。然而,对于那些因证据不足、不满足起诉条件而暂时搁置起诉的事例,未来若有新的证据能够充分证明犯罪事实的存在,那么犯罪嫌疑人仍然有可能面临再次起诉与定罪的风险。在此情况下,在最终定罪之前,该事例并不能被视为已经产生了案底。总而言之,在大多数情况下,取保候审之后的不起诉决定通常不会留下案底,但具体情况还需根据不起诉的具体类型进行分析判断。 取保候审是刑罚替代强制手段,不能替代案件判定和追究刑责过程。取保期间若违反规定,如擅自离居住地、干扰证人等,或有新犯罪、新证据、案件重大变化致司法机关认为有必要逮捕,就会改变取保措施而被正式逮捕,改为更严格的监狱看管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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