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以公司名义骗取客户钱财属于什么行为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个人以公司名义骗取客户钱财属于什么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在涉及以公司名义实施欺诈行为时,既可能受到行政法惩罚,亦有可能被判定接受刑事制裁。具体而言,若依据行政法规进行处理,则可处以五天至十天的拘留期限,同时可附加五百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如涉案情节较为严重者,将会面临更长时间的拘留(十天至十五天),且罚款额度也会相应提高到一千元人民币以下。 然而,如果该行为已达到诈骗罪的标准,那么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以罚金或没收财产。对于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案件,刑期将延长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同时还需承担罚金或没收财产的责任。而对于数额特别巨大或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案件,刑期将进一步延长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样需要承担罚金或没收财产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个人以设备投资入股增值税是否合法 在涉及固定资产作为出资方式的投资行为中,由于此类行为并非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畴,因此依法无需缴纳增值税,并且也无法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值得注意的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各股东之间可以自由地进行股权的全部或部分转让。 然而,当股东欲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非股东人士时,必须经过其他股东人数过半数的同意方可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