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房子离婚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婚前房子离婚怎么处理 在涉及到婚姻关系解除之时,针对夫妻双方婚前购置的房产,倘若双方曾作出明确约定,便可遵循约定进行相应处置;若为婚前以全部资金购得的房产,通常应视为购买者的单独所有物,对方并无权利对此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割; 然而,若该房产是婚前购买,而在婚后又由双方共同承担贷款义务的话,此种情况下的房屋产权虽可归属购买者,但其共同偿还贷款部分及由此产生的增值部分则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双方可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对其进行分割,或请求法院依据相关法律原则予以裁决。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婚前房子离婚怎么分配 通常情况下,结婚前购置的房产应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无需进行分割,仍然归属于原先拥有者。 然而,当该房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被登记为夫妻双方的姓名时;即视为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需由双方自行协商对其进行分配方案,若协商无果可以交由法院作出裁决。另一方面,若是婚前购入的房产是由夫妻双方的父母合资购买;那么在离婚时,情况将依照双方家长各自的出资比例来分配房产。或者假设婚前房产仅有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时该房产会归属出资人的子女,而需由房屋所有权人向对方作出相应的经济补偿。 最后一种情况,是指婚前其中一方支付首付款买下房产,并将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之后的房贷则由共同生活的伴侣负责偿还;那在离婚之际,该房产归支付首付款的一方所有,同时需要对共同还款部分以货币方式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赔偿。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这套房产也是由某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偿还贷款的,那这栋房产就可以被视为这个人的私人财产,离婚时也不需要与共同生活过的伴侣发生任何形式的金钱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在处理离婚纠纷的过程中,关于婚前购置的房产应当依照双方事先签署的相关协议或约定进行处理。如果该处房产是由一方单独出资全款购置的,那么毫无疑问,它将被视作属于出资人个人独有财产。然而,倘若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承担了贷款责任,即使该房产的所有权已归属购买者,但是对于共同偿还的贷款以及由此产生的增值部分,都应当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或者请求法院作出公正裁决来进行合理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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