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过取保候审的人能取保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有过取保候审的人能取保吗 曾经获得过取保候审的人士若满足特定的场景,仍然能够再度尝试获得取保候审。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明确规定,获准取保候审之人员在等候审判期间须严格遵循相关规定,未曾做出任何违背此项司法程序所设定的义务之行为。 同时,若案件的实际情况发生了显著的转变,例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很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或者可能会被处以有期徒刑甚至更严重的刑罚,那么对他们实行取保候审将会不会引起社会的动荡和危害。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是有资格再次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有过取保候审能去当交警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的明文规定,即便当事人被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也并不代表其已经承受了刑事惩罚,当事人依旧具备申请报考的资格。 然而,若最终被判定负有刑事责任,那么他将不再符合公务员招录标准,无法成功被录用为公务员,当然也就无权参加警察职位的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曾获得保释的人士,在满足特定条件时便有资格再度提出申请。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保释之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倘若案件情况发生变化,例如犯罪嫌疑人可能会受到较轻的处罚或者其行为并未对社会造成实质性威胁,那么他们仍然可以再次提出保释申请。因此,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和要求,被指控人就享有再次申请保释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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