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治安拘留是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治安拘留是刑事拘留吗 治安拘留与刑事拘留作为两种性质截然不同的行政以及刑事强制手段,表现出两者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区别与联系。 其中,治安拘留是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那些触犯该法律规定的行为对象施加的一种行政惩罚性强制措施; 然而,刑事拘留,则主要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领域内,为了保障诉讼程序的顺利开展,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实施的一种强制性措施。相较之下,治安拘留往往适用于轻微违法行为的惩处,而刑事拘留则主要针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二、治安拘留是否刑事拘留 倘若在实施行政拘留之后,发现行为人存在涉嫌触犯刑法的情况,那么就有可能面临刑事拘留的处境。关于刑事拘留的条件有如下几点需要特别关注: 首先,其适用的对象必须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人; 其次,还需满足特定的紧急状况。 其中,紧急状况具体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种,行为人此刻正处于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行为发生后即时被察觉的阶段; 第二种,犯罪行为的受害者或者现场目击者亲口指认行为人为罪犯; 最后一种,即在本人或者居住地附近发现了确凿无疑的犯罪证据等等。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暂扣作为公安机关对于轻度违法行径进行处理所施行的行政处罚手段;而涉及到刑事领域,刑事逮捕则被赋予了囤积立法程序完整性以及维护法律尊严的重要使命,在此背景下,公安机关以及检察机构和司法机关则会在审理刑事案件中,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为确保诉讼程序能够正常进行,而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措施,遵循着各自独立且相应的原则,以期实现对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的有效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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