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贵州省合同诈骗罪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贵州省合同诈骗罪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在贵州省内,对于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罪的案件,其法律适用标准严格遵守全国性的统一规范。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判断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的追诉标准通常涉及到三种情况:分别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数额特别巨大。而具体的金额大小,则需依据全国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后予以确定。举例来说,数额较大的标准可能是指涉案金额在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之间;数额巨大的标准可能是指涉案金额在人民币三十万元至一百万元之间; 至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则可能是指涉案金额超过人民币三百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二、贵州省合同诈骗罪数额巨大如何量刑 根据贵州省的相关法律法规,合同诈骗的判定标准为:若涉及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五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涉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则视为数额巨大。这一概念的含义为,在合同订立以及履行过程中,行为人实施了诸如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从而导致对方当事人遭受财产损失的行为,均被视为合同诈骗的范畴。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在贵州省范围之内的合同欺诈案件,均需依据我国全国性的统一法律标准进行审理和裁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对这类犯罪行为的定罪量刑标准主要包括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数额特别巨大等不同档次。而具体的金额界定,则需要由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根据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来予以确定。例如,数额较大这一档,通常是指涉案金额在人民币三万元到十万元之间;数额巨大则是指涉案金额在人民币三十万元到一百万元之间;至于数额特别巨大,则是指涉案金额超过人民币三百万元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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