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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就是要判刑吗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一、刑事拘留就是要判刑吗

刑事拘留并不能保证必然会产生判刑的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刑事拘留作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在进行刑事诉讼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种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强制性手段,其主要目的在于避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与审判的法律责任,抑或是阻止他们再次实施犯罪行为。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遭受刑事拘留之后,经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及法院的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环节,法院认定其犯罪事实清晰明确,且证据确凿充分,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时,则有可能面临着被判处刑罚的命运。

然而,如果经过严谨的审理过程,法院认为证据存在不足之处,或者依法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的话,那么就有可能宣布其无罪,或者做出其他适当的处理决定。因此,刑事拘留本身并非直接导致判刑的原因,而仅仅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个环节,最终是否会被判刑,还需视乎法院的审理结果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刑事拘留就得送检察院吗

在刑事拘留事件发生之后,公安机关并不必定会将案件移交至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如果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事实情况时,有权利裁决撤销案件;

另外,倘若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执行了逮捕措施,公安机关应立即予以释放,并向其发放相应的释放证明文件,同时还需要向起初批准逮捕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发出通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

第一百六十三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

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刑事拘留并非必然导致判刑。实际上,这是在诉讼程序中非常重要的强制性措施,主要目的在于避免嫌疑人逃避法律责任或者再次犯下新的罪行。如果犯罪事实清楚且证据链条完整坚实,那么嫌疑人就有很大可能会被判处相应的刑法惩罚。然而,如果经过审理之后发现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有罪,或者决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嫌疑人也有可能被宣告无罪或者采取其他处理方式。至于是否会被判刑,最终的决定权完全掌握在法院手中,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审查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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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1 20:4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