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义务有哪些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设立 |
解答 |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义务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之股东所应尽之义务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他们应当依照公司章程之具体规定,按约定时间且需数额充足地履行出资义务; 其次,在公司产生债务时,股东需要依据其已投入的资金比例来承担相应的偿债责任; 最后,股东还有义务严格遵守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文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有限责任公司如何申请清算? 首先,由股东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定; 然后,在决议确定之后的十五天内正式组成清算小组着手进行清算工作。 在此期间,清算小组将依法履行多种职责: (1)清理公司所有财产,并分别编制详尽的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以便记录; (2)通过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债权人相关信息;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尚未完成的全部公司事务; (4)对已欠缴的税款及清算过程中所产生的税款进行严格清缴; (5)清理、核实公司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 (6)处理完毕公司清偿债务之后的所有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可能涉及到的任何民事诉讼活动。 其次,清算小组必须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债权人,并且在六十天之内选择在报纸刊载公告。 所有的债权人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天内,或者从公告之日起四十五天内向清算小组申报其享有的债权。 该项申报需详细注明债权的所有相关事项,并附带提供确凿无疑的证明资料。 清算小组在此期间将会对所有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进行认真地登记备案。 在此阶段,清算小组不可对任何一个债权人进行偿还。 最后,清算小组在清理完公司财产以及编制完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之后,将按照要求撰写一份周全的清算计划,并提交给股东会、股东大会或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的权威机构如人民法院予以审核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义务有哪些”,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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