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到期不续签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一、到期不续签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吗 通常情况下,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际,无需提前一个月便可通知对方不再续订。若在此类劳动合同时,格外注明了有关因劳动合同期满导致的用人单位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则该用人单位须按约承担相应责任,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然而,若劳动合并不涉及此类特殊约定,那么用人单位便得以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无需提前进行通知。请注意,尽管法律对此并无强制性要求,但在劳动合同期即将结束时,用人单位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予劳动者,并依法为其办理离职相关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到期不续签合同大病有哪些 (1)对于参与到具有职业病危害风险岗位的工作者,如果他们没有在离职之前完成职业健康检查,以及经诊断或医学观察确定为疑似职业病病患的人在康复期或观察期末; (2)在当前雇佣场所患有职业病或因为工作受伤而被明确判断失去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的员工; (3)无论是因为患病还是因工作导致伤害,只要处在规定的医疗期限之内的,都属于我司所关心的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时,一般而言,并不需要预先提前一个月的时间向劳动者通报合同不再续订。但是,如果该劳动合同中存在特殊的规定,那么倘若用人单位未能提前给予劳动者通知,那么根据其合同所涉事项,用人单位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支付罚金。然而,若双方并无此类特别的协议约定,那么用人单位可视具体情况自行决定是否提前告知劳动者。虽然从法律角度来看,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必须提前通知劳动者,但是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际,用人单位仍然有义务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并且还须为劳动者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