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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合同的违约金通常是如何设定的
分类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解答

一、劳动合同的违约金通常是如何设定的

关于劳动法违约金的特别说明:

根据我们所知,在以下两种特定情形之下,劳动者可能需要向雇主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首先,如果用人单位为了使劳动者具备某种特殊技能或知识,而专门提供了极高额度的专项培训费用,那么双方便有权利就此签订专门的协议,明确约定服务期限。

其次,在劳动合同的制定过程中,作为雇主的您方也有权与劳动者协商并确定保守商业机密以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要具备哪些

作为雇主,在签署劳动合同时,您将面对诸如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各类组织等不同类型的主体资格要求。因此,对于这些不同类型的主体,我们需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仔细辨识其相关情况。为了确保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我们应该结合实际的工作需求,合理地制定合同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规定,劳动者在如下两种情形中可能需要支付违约金:首先,当劳动者接受了用人单位提供的高额专项培训之后,必须按照双方所签署的协议中所约定的服务期限履行义务;其次,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如果劳动者同意遵守有关保守商业机密以及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条款,那么在其离职之时,就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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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6 18: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