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双方分居七年,应如何办理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夫妻双方分居七年,应如何办理离婚 在未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夫妻双方若已分居长达七年之久,他们可通过以下几种途径来结束这段婚姻关系: 首先,如能与对方就离婚事宜、子女监护权、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共识,当事人可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亲自前往任何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当地的婚姻注册机构,提交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以及达成一致的离婚协议,以此申请离婚登记手续; 其次,倘若双方无法就上述问题取得共识,有离婚意愿的一方,可向被告目前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程序,请求判决离婚。 然而,若被告目前的主要居住地点并不唯一,则由其主要居住地的法院依据法律规定进行管辖裁定。 最后,当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并认定夫妻之间由于情感不合而长时间处于分居状态时,通常会作出离婚的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若因感情破裂而导致分居生活超过两年,可视作感情基础已经破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夫妻双方分居代表什么? “分居”这一概念意为,已婚夫妇在持续保持婚姻关系的同时,剥夺了共同居住的机会,进而各自构建各自独立的生活模式。 值得我们重视的是,夫妻二人也许会因为其他不可忽视的制约因素,例如职业需求等,导致他们无法共同驻留在同一个住所中。举个例子来说明,两位人士之间即使有着深厚的爱情基础和良好的相处之道,但是由于工作变动或其他外部原因,夫妻被迫分离,分别在两个不同的城市甚至国家度过生活,这样的环境无疑给共同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因此,尽管这种情况下存在着“分居”的表象,却不可以简单地将其归类于法律意义上对夫妻分居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夫妻处于长达七年之久的分居期内,他们可用两种方式来终结这段婚姻关系,即协议离婚或是法律诉讼离婚。在此其中,协议离婚要求双方达成共识并且提供必要的证件以及拟好的离婚协议。而如果协商无果,任何一方都可以向被告的主要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在此过程中,法院将会综合分居事实以及情感破裂状况进行考量,并有可能做出离婚裁决。特别是长期持续的分居现象(超过两年以上)一般被视作是感情基础已经严重受损的有力证明。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