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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是不是可以解聘负巨额债务未偿的经理
分类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解答

一、公司是不是可以解聘负巨额债务未偿的经理

经理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是负责组织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公司常设业务执行机关,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的义务。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上述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二、公司是不是必须给所有员工缴纳社保

依据法令规定,所有企业必须为本公司员工购买和缴付社会保障福利。这不仅是企业的法律责任,同时也是对每一位员工权益的充分体现与维护。即使在某些情况下,个别劳动者出于某些原因拒绝自身参保,企业仍需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履行此项义务。从实际意义上来讲,这样做可以增强员工归属感,提升劳动者福利待遇。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有责任在雇佣新员工后的第三十个工作日内,为其职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提出社会保险登记的申请。在此过程中,企业需要提供相关的人事资料及社保账户信息等。如果企业未能及时进行社保登记,将会被当地的社险经办机构判定其应缴付的社会保险费用明细并向其发出相应追讨通知。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确实可行。身为企业的高层管理者,经理人主要承担着规划与治理公司每日运营过程中的诸多事宜的责任,同时也是公司日常营运实施机制的永久性机构,他们对所在的公司肩负着忠诚且尽职尽责的使命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凡存在个人负担大量账款且逾期未能偿还的情况者,则不得担当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专职监督、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等重要职位。而那些在任职期内出现此类状况的高管成员,公司也应该依照法律法规予以解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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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1 8:5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