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祸对方保险不处理怎么赔偿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一、车祸对方保险不处理怎么赔偿 倘若保险公司未能给予相应赔偿,受伤者或受害者可考虑采取法律手段向该公司提出索赔请求。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若肇事车辆已经参加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引发他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受损等情况,其保险公司理应立即先行进行赔付。在此前提下,倘若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受害者无法获得充分赔偿或在请求保险金额赔付的过程中产生纠纷,受伤者或受害者均有权将保险公司列为被告进行维权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车祸对方全责赔偿流程要扣车吗 当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警方到达现场并确认没有严重伤亡情况,且责任归属明确,也未导致重大财产损失时,通常会建议当事人进行和解处理,若其中任何一方对此持有异议,未能达成良好的协商结果,警方将会依法开具暂时扣留车辆单据以备取证调查之需。一旦完成相关事故责任认定文书制作,除非车辆被其他申请人依法申请保全或者存在其他特定的检验审批手续问题需要进一步操作外,警方应在规定时间内(一般情况下为三个工作日),依法完成车辆释放手续的办理工作,将车辆所有权归还给当事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在保险公司未能提供合理赔偿的情况下,受伤的被保险人或者受到侵害的受益人享有合法权利通过法律途径寻求保险公司的理赔。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当相关事故牵涉到已经购买机动车第三方责任险的车辆时,一旦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等意外情况,保险公司有法律规定的强制性责任立刻启动首次赔付款项。若是在这种状况下,交通事故受害者因赔偿金额不足或者在理赔过程中所产生的争议问题,他们完全具备资格将保险公司视为诉讼主体,以便切实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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