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贷款还不了银行怎么处置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一、公积金贷款还不了银行怎么处置 按照我国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假如借款人未能按时依照合同约定每月偿还足额的贷款本金与利息,那么未支付的全部款项将被认定为逾期欠款,而这些逾期部分会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所制定的相关规定来计算逾期利息。 特别是当借款人逾越借款合同规定的最后还款期限已达三个月之久却仍然未能结清贷款本金与利息;或者是借款人在还款周期内连续六个月没有按时归还贷款本金与利息;再者就是借款人在借款合同解除之前不幸去世、走失或者迁移至境外等特殊情况下,假如借款人的合法继承者拒绝履行偿还贷款本金与利息的义务,或是根本无能力偿还这些贷款本金与利息时,贷款银行将有权利联合相关部门对抵押物或质押物进行处置,同时依法收取逾期利息。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二、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一)借款申请人须前来咨询 为了获得所需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需要首先前往贷款经办部门或者通过电话联系该部门,以获取详细的贷款信息以及咨询需要准备哪些相关材料。 (二)借款申请人需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以及相关评估事宜 1.借款申请人必须携带必要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文件,亲自前往贷款经办部门接受公积金贷款的初步审核。 2.如有必要,为评估借款申请人的个人信用情况,其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签署信用评估《授权书》。 3.贷款经办部门将根据相关程序要求,打印出相关的单据,并明确告知借款申请人之后应如何办理后续事务。 4.若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购买的房产进行评估,贷款经办部门的staff会为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是其委托人可以据此申领抵押物评估服务。 《贷款通则》第十七条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三、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四、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当遇到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的困难状况时,银行会严格依照法律规定,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妥善解决。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期还款,将会产生逾期利息。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逾期超过三个月仍未偿还贷款本息,或者连续六个月无法按照约定时间偿还,又或是在特殊情况下,如继承人拒绝履行债务或者没有能力偿还,银行都有权利与相关部门合作,对抵押或质押物进行处置,同时依法收取逾期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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