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犯罪监护人承担什么责任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未成年犯罪监护人承担什么责任 在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监护人原则上无需为其行为付出刑事代价,然而他们仍须对由此引发的民事赔偿义务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根据相关司法法规,当无民事行为能力者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使他人遭受伤害时,首要责任应归属于其法定监护人。若监护人能够积极履行监管职责,或者竭力降低了其行为所带来的损失程度,可相应减轻其必须为此承担的侵权责任。对于那些拥有财产的无民事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倘若导致了他人所受侵害,所需支付的损害赔偿金应当从自身的个人财产中进行扣除;若仍然存在赔付缺口,则剩余部分将由其法定监护人负责补偿补足。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二、未成年犯罪如何取保候审 在涉及到对未满十八岁的犯罪分子采纳取保候审措施时,必须具备以下几个必要的前提条件: 首先,被指控犯罪的嫌犯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执行附加刑; 其次,如果被指控的罪名可能导致其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通过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对社会造成明显的危害性; 再次,如果嫌犯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同样可以考虑采用取保候审措施,因为这也不会对社会产生明显的危害性; 最后,如果案件已经进入审判阶段,但由于羁押期限已满,而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可以考虑采用取保候审措施。只要符合上述任一条件,便可依法采纳取保候审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当涉及到对未成年人犯罪行为进行处理时,尽管监护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然而他们却需要为民事赔偿负起相应的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给他人带来损害时,其责任将被归咎于法定监护人。如果监护人能够尽职尽责或者有效地减少了损失状况,那么就有可能使得他们所应承担的侵权责任有所减轻。在此过程中,损害赔偿款项将首先从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中予以扣减计算,如果仍然存在不足的情况,则由监护人依照法律义务进行补充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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