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要有管辖权吗 |
分类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 |
解答 |
一、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要有管辖权吗 对于已经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民事判决及裁定,还有那些来自刑事判决及裁定中的财产部分,它们将由第一级审理法院进行实际性实施;而当有关支付令这样的法律文件生效后,其实际的执行会由制作这些支付令的法院全权负责。 另外,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需要由各法院履行执行职责的其他各种法律文件,其实际执行工作将由被执行人的常驻居所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相应法院负责展开。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二、申请强制执行对方拒绝还钱怎么办 若对方明确表示不予履行还款责任,那么阁下可考虑向我国司法机构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司法机关将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如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账户实行冻结、扣划;或对其持有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并予以公开拍卖等等,以此来保障您所享有的债权得以顺利实现。倘若被执行人具备履行债务的经济实力却故意拖延不履行,甚至可能会遭受法律的严厉制裁,其中包括罚款以及短期拘留等惩罚性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关于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所涉及的财产权益部分,一经其具备法定约束力,便应由第一审级别的法院负责执行。而针对已经生效的支付令,则应由签发该支付令的法院负责执行。此外,对于其他需要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则应由被执行人的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法院来执行。这些明确的规定旨在确保各类法律文书得以顺利实施,从而维护法律的权威性与公正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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