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所得税里的本期收入是应发工资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一、个人所得税里的本期收入是应发工资吗 在个税领域中,“本期收入”这个术语通常所指的便是劳动者的应发工资。换句话说,应发工资是员工在领取工资薪水时,尚未被扣除掉个人负担部分的社保费用与预先缴纳的个税的那一部分所得。 其中,应发工资涵盖了基本工资、交通补贴、通信补贴、住房补贴、防暑降温补贴等各类津贴补助,当然也包括了加班工资、业绩提成以及奖金等额外收入。而所谓的实发工资,则是劳动者在领取工资薪金时,已经被扣除掉个人负担部分的社保费用与预先缴纳的个税的那一部分实际到手的金额。 在进行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过程中,我们需要以应发工资作为基准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说,应发工资减去五险一金及其他法定扣除项目后的余额。接下来,我们将依据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得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二、个人所得税退税什么人可以退 申请退还个人民间所得税所需符合之特定条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情况:首先是在上一年度的综合所得总收益低于人民币六万元,然而在日常缴纳个税环节中已经预先缴纳了相关税金;其次是在上年度具备享有专项附加扣除的资格条件,然而却未能在预交税费的过程中将该项扣除考虑在内;第三种可能是由于在上年度的就业或退职状况以及某些月份无经济来源等诸多因素影响下,使得前后所享有的税收优惠政策产生了差异;第四类情况则涉及到无正式就职单位的人士,他们仅获得来自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方面的收入,需要利用年度汇算来调整各税种之前的扣除额;另外第五点是关于上年度期间劳务报酬、稿酬以及特许权使用费这三者的预扣预缴比率超出综合所得年度适用税率范围的问题;最后一条是指虽然在预交税款阶段已经实际付出或尚未充分利用综合所得税收优惠政策的情况;以及最后一种可能性是存在满足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在预交税款环节并未成功进行相应抵扣等异常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方面,"本期收入"其实指的是职工的全额应发工资数额,尚未扣除非个人负担项目如社会保险金以及个人所得税等费用。这其中包含了员工的固定薪酬、津贴补贴以及其他可能获得的各项额外收入。而实际上能够拿到手中的净工资款项则需要在扣除上述各类开支后才能得到确认。在进行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时,我们会按照法定的减除标准来计算出应发工资减去所有扣除项目之后的剩余部分,以此作为税收基数,然后再依据相应的税率表及其快速计算扣除额的方式,最终确定纳税人所需缴纳的具体税额。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