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房子名字去掉一个人可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夫妻离婚房子名字去掉一个人可以吗 双方需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户籍登记册、离婚文书及已公正过的相关离婚协议(内容须包含明确的住房分割细则以及住房权属归属),同时还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契税证明以及土地使用权证等重要文件。在准备充分后,两位当事人可共同前往所涉及的住房所在区域的房管部门,提交申请并办理离婚房产析产过户手续,通过此程序将住房所有权重新进行划分,为其中之一方创设新的房本所有权。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二、夫妻离婚房贷怎么分配 在涉及到离婚问题时,倘若所购置的房屋为贷款购买并被视为夫妻共同拥有,那么这处房产将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其具体分配形式。若经平等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则需要由相关司法机关秉承保护未成年人子女、女性和无过失方合法权益的原则进行公正裁决。至于涉及单方面所有的房屋资产,则无需进行分割,其所有权依然归属原所有者。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在此情况下,请您俩务必准备好各自的身份证件及户口本的相关记录,同时还需要携带已经公正过的离婚协议书(其内容应包含对家庭住宅进行的详细分配以及所有物权的归属判定),以及房屋产权证书,契税票和土地使用权证书这些必备证件。在各项资料完备之后,您们可共同前往家庭住所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离婚房产析产转让手续,从而实现对住宅所有权的重新分配安排,并为其中任何一位申请者制作崭新的房产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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