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需要公诉吗法院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需要公诉吗法院 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程序中一项强制性措施,并无需必然经过诉讼程序的授权与执行。具体来讲,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会按照各自职权受理的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决定是否实施取保候审,而这一重要的司法程式主要发生于案件的侦查阶段及审查起诉环节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取保候审需要些什么手续 办理解除羁押措施候审事宜所需遵循的程序如下所述: 首先,必须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其次,应当按照规定认真完整地填写取保候审申请书; 再次,收到申请之后,相关司法工作人员有责任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判断,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决策。若未能获批,则需立即向申请人告知原因; 最后,如果司法机关批准了取保候审请求,那么他们将要求被取保候审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提供担保人,同时也会告知其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将依法执行取保候审的相关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乃是刑事诉讼过程中所采用的一种强制性措施,其并非必须要经过的诉讼环节。按照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的权力及其法律规范,他们有权在案件的侦查或者审查起诉阶段自行决定是否实施取保候审。因此,取保候审并不需要由公诉机关提交至法院进行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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