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骗了怎么立案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被骗了怎么立案 在我国法律制度中,倘若遭受欺诈行为,受害人皆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然而,公安部门在接到举报后,须经过严格审核,如确认存在违法犯罪事实,且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内的,则必须经由县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方能正式立案处理。否则,将视为不符合立案标准,不予立案调查。 值得注意的是,通常情况下,涉及到的金额达到三千元或以上时,公安机关才会予以立案侦查。而所谓的“诈骗”,即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从而获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被骗了怎么追回钱款 若您决定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从而借助法律这个强大的手段来追回欠款的话;那么,可设想这样的场景:万一收款方以各种理由拒绝归还这笔款项,甚至连经由银行都无法获取到有关其联络方式的信息时,您此时便能将收款方告上法庭,并以“不当利益”这件事作为立案的主要诉求,督促他们尽快归还这一不当的收益。为了防范将来执行过程中所面临的种种挑战和不便,您还能够在申请法院对收款账号进行冻结之际附带提交一个担保文件,如此一来也便多了几分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在我国刑事法律制度中,不幸遭受欺诈之害的受害者有权向公安司法机关进行报案。然而,对于报案的接洽处理,公安机关必须对案件进行严谨精密的审查工作,以确保其符合违法犯罪的构成要件并且属于其法定管辖权范围内,随后必须经过县级以及以上级别的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能正式启动立案程序。通常情况下,如果涉及的金额超过了三千元人民币,那么公安机关将会依法立案展开相关调查工作。而所谓的“诈骗”,是指行为人通过非法手段,例如虚构事实、掩盖真相等方式,侵占他人合法财产,从而获得数额较大的公共或私人财产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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