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帮信罪主观故意的认定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帮信罪主观故意的认定是什么 事先通谋之情形。双方在行动之前达成共识并商定共同实施某种犯罪,那么他们将被视为针对该特定犯罪的共同犯罪人。事中共犯之情况。当主要罪犯已经开始实施他或她的犯罪计划时,次要帮手却因为事先策划好的协助故意而持续从事协助行为,此时,这位次要帮凶便成为了伴随主要罪犯行动的随从式共犯。事后协助之情况。只要主要罪犯完成了整个犯罪过程,随后通过他人为其布置转移犯罪证据、销毁证据等任务的帮助,即便这是在主要罪犯犯案既遂之后发生的,也会被认定为事后协助的共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帮信罪主观明知如何证明 处理“帮信罪”验明当事人在事件发生时并不知情的流程具体步骤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当事人在提出诉讼请求之后,应当向负责审理此案的裁判机构申请公证机关对已获取的证据进行妥善保管,并将上述资料提交至受诉人民法院进行审核; 其次,当当事人在启动诉讼程序后提出证据保全的申请,人民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情况,对该申请进行全面审查,并最终做出是否批准的裁决; 最后,依据保全程序所确定的证据,在后续的审判过程中,法院是否采纳这些证据,将取决于这些证据对于案件的解决是否具有实质性的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帮信罪”导致了受害者的经济损失,那么责任人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受害者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加害方赔偿因其犯罪行为所带来的物质损失。若受害者已经死亡或失去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同样享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预先协商达成的协议:共同策划犯罪行为,并就此达成共识,即可被视为同伙。在这当中,如果在实际行动过程中对主犯的罪行有知悉并有意提供协助的话,便可被称为从犯。另外,若主犯在犯罪之后,其他人协助其销毁或转移相关证据,无论何时何地,都应被视为是在事后提供协助的共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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