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侵占罪是否属于自诉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一、职务侵占罪是否属于自诉 关于职务侵占罪行是否可归类为自诉案件,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明确规定,自诉案件主要涵盖以下几类:首先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其次是被害人如有确切证据能够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再者就是被害人具备足够证据证明其自身权益遭受被告人侵犯,且该行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却未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值得注意的是,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通常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除非法律另有特别规定。至于自诉案件,则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并审理。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二、职务侵占罪该如何起诉法院 职务侵占罪作为一种典型的公诉类犯罪,其审理程序通常由人民检察院负责起诉事宜。在犯罪事实得到充分查明且证据确凿无误的情况下,检察院有权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提起诉讼的决定,同时依照审判权限的有关规定,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文件和相关证据资料,正式启动刑事诉讼程序。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职务侵占罪的自诉属性依据我国现行立法规定,对于职务侵占罪,在满足特定条件下,可以作为自诉案件进行处理;这包括了需经告知后才能启动诉讼程序、案件性质属于轻微犯罪、已有确切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以及受害人所提供的证据足以支持其主张,并且公安机关并未对该类犯罪行为进行刑事立案追诉(除非存在特别规定要求由公安机关负责处理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自诉案件将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和审判,而常规的侦查工作则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然而,法律也规定了一些例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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