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了不想给怎么办 |
分类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 |
解答 |
一、法院判了不想给怎么办 若法庭已对相关案件做出了裁判结果,然而一方当事人却迟迟未对此给予理会,其行为无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款所明确规定的应尽之责。 在此情况下,另一方当事人有权依据该条款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这就意味着,一旦裁判结果正式生效并且具备了强制执行力,那么义务人便有责任严格按照判决书载明的内容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 若义务人未能自觉履行应有义务,此时作为受害者的权利人便可通过合法途径进行强制执行。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权利人需向人民法院递交执行申请,同时还需提供与此相关的充分证据以及相关文件资料。 人民法院将会依照法定程序启动执行程序,并采取诸如财产查封、扣押、拍卖等多种方式以确保判决得以顺利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法院判了不还钱怎么办 在人民法院作出终局判决之后,若借款人依旧未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则债权人可向当地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以便通过司法手段进行追偿。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法院有权采取多项强制性措施执行判决结果。倘若债务人在执行过程中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法院也可视情况,以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为由对其处以相应处罚。这些强制性的执行措施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有权依法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 2.有权利查询、查封、扣押、冻结、公开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尽的法定职能部分的资金和资产。 3.如果发现了被执行人有意隐藏的财务,法院则会下发搜查令,进行彻底搜查。 4.除了要求被执行人支付正常利率外,还需缴纳双倍于负逾期付款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来补充赔偿损失。 5.当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尚有其他未处置之财产时,亦可立即请求法院实施强制执行。 6.对于那些拒绝遵照已形成的判决与裁决的被申请当事人,法院可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监禁等形式的惩罚。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二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之规定,当法院裁定生效之后,当事人应当严格履行各自的法律责任。在另一方未履行其法律义务时,相应的权利持有者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该项申请进行强制执行。申请人需要向法院提交详细的执行申请以及相关证据材料,法院将会依照法定程序启动执行程序,并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以确保判决得以顺利执行,这些手段可能包括但不仅限于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以及公开拍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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