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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醉酒驾驶致人身亡是否需承担全部责任
分类 交通事故-醉驾
解答

一、醉酒驾驶致人身亡是否需承担全部责任

如果被撞人没有过错的,醉酒驾驶人全责。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醉酒驾驶致人重伤怎么处罚

在交通事故中,若当事人是在酗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并导致他人重伤的情况,通常会被视为交通肇事案件处理,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类行为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然而,若是行为人在发生了交通事故后,逃离现场或存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恶劣情节时,则需承担更加严厉的刑罚,即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更为严重的是,当行为人因为逃离现场而导致他人死亡的情况出现时,其所面临的刑期将会达到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倘若被撞击者无任何责任,那么醉酒驾车之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若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规定而导致严重事故,致使他人重伤、死亡或造成公共财产重大损失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如在交通运输肇事之后选择逃逸或存在其他极其恶劣的情节,则将受到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处;若肇事逃逸导致他人死亡的情况,则会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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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0 23: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