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知情的情况下收了诈骗款会怎么样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不知情的情况下收了诈骗款会怎么样 若对于某项涉嫌诈骗活动,当事人确实完全无法称之为知情者的话,通常情况下,这种情形并不足以构成诈骗罪,所以也无需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一言以蔽之,此时的当事人可谓处于事不关己的境地,基本不会受到任何形式的处罚。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对于该类当事人可以免予处罚,具体情况仍需进行细致的判断。 判断当事人知晓此类事务的程度,不仅要看其自我陈述与辩护的内容,还需要关注其他相关被告人的言语表达,以及目击证人所提供的证据,还有受害人的控诉方式等等。因此,能够被称为是“知情”的定义,或许包括了真实知晓情况和应当知晓两种类型。假如当事人的行为涉及到了应当知晓的层面,那么他便可能成为了共同犯罪的共犯者。 诈骗罪,是指一种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主要目的,同时利用欺骗、虚假信息或掩盖真相等手段,获取大量公私财产的违法行为。 1、对于不知情的参与诈骗行动者,通常会免于处罚,且不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因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类人士在犯罪过程中缺乏故意犯罪的主观意图,而诈骗罪本身便是基于主观上有着明确的犯罪意图才成立。 2、倘若当事人确实对某些情况毫不知情,那么他就缺乏了构成诈骗罪所需的主观要件,自然也就无法构成诈骗犯罪,更谈不上对其进行处罚的问题。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不知情的情况下帮信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协助电信诈骗行为并不必然导致刑事责任的追究,这是由于此类行为并不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 然而,在特定案件中,若被证实存在协助诈骗行为的确凿证据,仍可基于其严重性而被认定为犯罪,并面临三至七年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惩罚。以下是关于"帮信罪"具体的量刑标准: 1)在支付结算环节涉及金额高达二十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者; 2)通过投放广告等手段提供资金支持超过五万元人民币者; 3)违法所得达到一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者; 4)对多于三名被害人进行帮助行为者; 5)两年内曾经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遭受过行政处罚,然后再次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者; 6)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活动造成极为严重后果者; 7)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备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达到或超过五种(或五张)以上者; 8)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网卡达到或超过二十种以上者; 9)其他具有严重情节者。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通常情况下,对于那些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参与到诈骗活动中的人,是无需承担任何刑事责任的。因为,诈骗罪的成立需要有明确的主观恶意,而如果当事人真的是不知情的,那么他就无法满足诈骗罪的主观要件,因此也就无法被定为诈骗罪。然而,我们也要注意到,当事人自己的陈述并不足以证明他是否明知故犯,必须要结合其他的相关证据来进行复杂的综合分析和判断。假如涉及到了“应当知晓”的情况,那么当事人或许将会成为共同犯罪分子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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