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一段取保候审是不是代表二个嫌疑人有犯罪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一段取保候审是不是代表二个嫌疑人有犯罪的 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和刑事案件被告人。这是一项基于司法程序而实施的刑事法律制度。在我国目前的规范体系下,所谓的“取保候审”,实际上是指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依法对某些特定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施加的一种约束性强制措施,即通过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押金等方式来确保他们能够遵守传唤时限和地点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刑事拘留一般在多少天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于涉及刑事案件的判决期限,主要分为一般期限以及延长期限两种方式。具体内容如下: 首先,关于一般的刑事案件,拘留期限通常设定为14天,自被捕入狱直至送抵看守所之日开始计算。在此期间,司法机关会向上级检察机关提交审查批准,而检察院对案件的审核时间为7天,此7天计入拘留期限之内。若经审核后决定予以逮捕,则拘留期限将继续延长;反之,若未通过审核,则可能面临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等情况。 其次,对于需要延长拘留期限的刑事案件,其拘留期限可达37天之久。同样地,在这37天中,检察院仍需进行7天的审核工作。在前30天内,侦查机关需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若审核通过,则拘留期限将再次延长;反之,若未能获得批准,则可能面临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取保候审,乃是我国刑事法律制度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顾名思义,是专门为已被依法认定涉嫌犯罪以及已经被起诉的被告人所设立的一项强制性措施。这项措施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针对特定的涉案人员进行实施,旨在通过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等方式,确保他们能够严格遵守传唤规定,并在后续审判过程中积极配合司法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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