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公司要赔偿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一、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公司要赔偿吗 关于员工未续签劳动合同时公司是否需要提供补偿问题,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共有以下三种情形: 第一,若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首先表达出不再续订之意愿,那么他们就需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其次,若用人单位保持或进一步提升原有劳动条件,而员工选择拒绝续签,则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承担经济补偿责任; 最后,若用人单位在原有的劳动条件基础上进行了调整与下降,员工同样选择拒绝续签,这时,用人单位便必须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员工不休年假被开除有赔偿吗 在雇主或称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当解除或宣告劳动合同到期之际,若尚未为员工安排休足其所有应享有的年度假期时,应依照员工本人当年已经工作的时间长度,衡量出其应享受未度过长的年假天数,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支付相应的未休年假工资报酬给该员工; 然而,折算出来的未度过假期天数如未能达到完整的一天,则无需支付相应的未休年假工资报酬。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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