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需要许可吗 |
分类 |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保护 |
解答 |
一、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需要许可吗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广播电台及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时,需遵循以下各项许可条件: 首先,所播放的录音制品必须已获得出版授权,若尚未取得相应版权许可,则须先获取; 其次,该项法定许可仅针对录音制品进行适用; 最后,在播放过程中应向相应著作权人支付合理报酬。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第十四条修改为: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二、电视台海选被骗能退钱吗 在双方协议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可进行协商来申请退款。倘若合约当事人有任何一方未能全面履约或无法完全履行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从而对另一方造成了实际的经济损失,那么,对于这种损失的赔偿金额应与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保持相当程度。这其中,赔偿金额不仅要包含合同履行完毕之后可能会带来的经济收益,而且还不能超出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已经预见或者应该预见到的由于违约行为可能引发的经济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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