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履行抚养权,又没钱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没有履行抚养权,又没钱怎么办 在遇到无法支付抚养费用的情况时,可采取以下几种适当的措施: 首先,如果未支付抚养费用的一方遭遇了财政上的窘境或是下落不明以致于被抚养者无法获得应有资助,这时,法院可以通过对被抚养人一方举证的方式来决定是否允许使用被告财产抵扣儿童抚养费; 其次,若不给抚养费的一方存在减少支付的情况,法律也适当地给予其减少抚养费用的机会——这通常主要是指在这种情况下,给付方因为长时间患病或者失去劳动力,造成经济状况非常艰难,无力按照先前约定的数额支付抚养费用,而孩子的抚养者却能够承担孩子绝大多数抚养费用,那么此时他们就有权请求法院减少支付的金额; 最后,如果被抚养者不履行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用的判决或者仲裁条款,另一方则可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请求,其他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都有义务协助执行该命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若父母一方处于无经济收入状态,亦或失踪,法院可以允许将其财物用于抵消抚养费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没有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处罚怎么办 按照法律的明确规定,代扣代缴责任人须严格承担自身的职责和义务,若未能恪尽职守,税务机构将会依法对其施以相应的罚金制裁。不仅如此,税务变更登记的申请人需为目标企业,而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的则是股权转让的接受者。倘若纳税义务人对缴纳税金产生抵触情绪且拒绝支付,那么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向税务部门反映此事,详细交代纳税人拒付税金的具体状况,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接下来,税务机关将依据征管法第40条的相关规定,对纳税义务人采取强制措施,包括扣留其银行存款,查封、扣押并依法拍卖与应缴税款等值的财产。 《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 税务机关根据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原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并发给委托代征证书。受托单位和人员按照代征证书的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依法征收税款,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受托代征单位和人员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 当我们遭遇抚养费用支付上的难题时,有几种应对策略可以考虑采用:如果未按时付款的一方由于经济状况不佳或者因为其他原因失去了音信,那么法庭可以考虑批准动用到他们的财产来抵偿抚养费用;倘若支付抚养费用的一方因为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导致支付能力下降,并且抚养者能够承担大部分的费用,那么他们可以向法庭提出申请,要求降低抚养费用的数额;如果被抚养者未能按照判决书或者仲裁裁决的规定履行义务,那么他们可以申请法庭进行强制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对于那些没有收入来源或者已经失踪的父母一方,法庭可以考虑批准将他们的财物用于抵消抚养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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