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需要家人担保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需要家人担保吗 在我国的相关法律体系中,并不要求对于取保候审的申请需要采用家人作为担保。事实上,依据相应规定,取保候审可以通过担保人和交纳保证金的两种途径来实现。 其中,所谓的“担保人”可以是犯罪嫌疑人家属以外的任何亲朋好友,而非必须为家人。 然而,担保人必须满足特定的条件,例如拥有固定居所和稳定的经济来源,能够有效地监督被取保候审者遵守相关规定,并确保他们不会逃避司法机关的调查或审判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需要些什么手续 办理解除羁押措施候审事宜所需遵循的程序如下所述: 首先,必须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其次,应当按照规定认真完整地填写取保候审申请书; 再次,收到申请之后,相关司法工作人员有责任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判断,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决策。若未能获批,则需立即向申请人告知原因; 最后,如果司法机关批准了取保候审请求,那么他们将要求被取保候审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提供担保人,同时也会告知其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将依法执行取保候审的相关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在保外就医的过程中,并未强制要求需要由亲属作为担保人。然而,在办理取保候审时,可选择由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的方式来实现。值得注意的是,担保人并不仅限于亲属,但必须符合特定的条件,例如拥有固定的居住场所和稳定的经济收入,能够对被取保候审的人员进行有效的监管,保证被取保候审人员不会逃避司法机关的调查、调查或者审判工作。为了保证担保的有效性,同时也为了维护司法公正,我们应当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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