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才能办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什么情况才能办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乃是一种法律范畴内的刑事强制手段,专门适用于那些涉嫌犯下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等罪行的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抑或是那些尽管可能会面临着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处罚,但是如果采取取保候审却并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人士。 值得一提的是,在特殊情况下,如孕妇或正在哺乳期中的妇女,或者是患有严重疾病且生活无法自理者,他们也同样具备获取取保候审的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什么情况才会办理取保候审 在以下情况中,当事人具备取保候审的可能性: 首先是可能受到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刑事指控; 其次是可能涉及到有期徒刑以上的重罪,但通过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产生潜在威胁;接着是自身健康状况不佳,生活难以自理者,以及孕妇或哺乳期内的母婴,他们如果被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构成危害; 最后是在羁押期于满之时,案件尚未得到最终处理,需要继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乃是一项重要的刑事诉讼程序之一,适用于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附加刑罚,同时也包括那些可能面临较长刑期但并未对社会安全造成显而易见危害的犯罪嫌疑人。在特定条件下,诸如怀孕期妇女、哺乳期间妇女或是患有严重疾病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士等也具备申请取得申取保候审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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