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人找不到人,钱也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一、借款人找不到人,钱也不还怎么办 关于借出款项后对方未能偿还且无法联系到本人的情况,若债务履行期限已经届满,债权人有权采取以下法律救济措施: 1.倘若此笔债务为夫妻双方共同所负之债,债权人便有权向债务人的配偶方进行追索; 2.若债务设置了相应的担保机制,则债权人可依法向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 3.应当立即向管辖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倘若是在当事人已被司法机关宣告失踪或者下落不明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依据相关法规向该人员的财产保管人提出支付债务的要求。 《民法典》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二、借款人没有偿还能力逾期怎么处理 如债权人近期内尚无法全面履行应付之债款义务之时,宜寻求与债权人进行深度沟通,以达成分期偿付或者延迟”之合议。若在双方妥协过程中对方仍坚持不肯答应延期或债务缩减请求,我方可毫不犹豫地选择向债务人提起诉讼,继而在法庭上积极应对辩护,竭力达到在做出最终裁定前对债务划定具体期限进行偿付的初步成果。 反之,若对方当事人固执己见,表示决不接受延期或债务减轻,法院亦会给予坚决驳回,并强制要求于规定期限内全额清偿。被告人虽具备偿付能力却故意拒绝支付,债权人可依法提出申请,由法院宣布实施强制执行。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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