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敲诈勒索罪立案后可以撤诉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一、敲诈勒索罪立案后可以撤诉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明文规定,敲诈勒索罪显然属于需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重大刑事案件。而在一般情况下,对于此类案件的撤诉,必须得到人民检察院的明确批准。若在侦查过程中,发现敲诈勒索的行为情节轻微且对社会危害程度较低,不足以构成犯罪,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死亡等特殊情况出现时,可依照本条第(一)项或第(五)项的相关规定,由公安机关自行撤销案件,或者由人民检察院做出不起诉的决定。然而,敲诈勒索罪作为刑法所规定的严重犯罪行为,一经立案,除非存在上述规定的特殊情形,否则通常情况下不得擅自撤诉。若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认为案件并不符合起诉条件,应依法撤销案件;若案件已移交审查起诉环节,人民检察院则应依法做出不起诉的决定;若案件已被起诉至法院,法院亦应依法做出判决。因此,敲诈勒索罪立案之后,能否撤诉,须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综合判断。若案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特定情形,便可撤诉;反之,一般情况下不得擅自撤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敲诈勒索罪损失怎么赔偿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当个体因特定犯罪行为遭受严重侵害其财产权益的时候,有权发起民事诉讼活动并请求加害人作出相应赔偿,这种做法无疑是符合法律规范的。因此,被害者被敲诈勒索导致财产损失的情形下,是完全可以向加害人提出赔偿请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明文规定,敲诈勒索罪显然属于需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重大刑事案件。而在一般情况下,对于此类案件的撤诉,必须得到人民检察院的明确批准。若在侦查过程中,发现敲诈勒索的行为情节轻微且对社会危害程度较低,不足以构成犯罪,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死亡等特殊情况出现时,可依照本条第(一)项或第(五)项的相关规定,由公安机关自行撤销案件,或者由人民检察院做出不起诉的决定。然而,敲诈勒索罪作为刑法所规定的严重犯罪行为,一经立案,除非存在上述规定的特殊情形,否则通常情况下不得擅自撤诉。若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认为案件并不符合起诉条件,应依法撤销案件;若案件已移交审查起诉环节,人民检察院则应依法做出不起诉的决定;若案件已被起诉至法院,法院亦应依法做出判决。因此,敲诈勒索罪立案之后,能否撤诉,须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综合判断。若案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特定情形,便可撤诉;反之,一般情况下不得擅自撤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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