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十级伤残交强险赔多少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一、十级伤残交强险赔多少 在涉及交通事故造成受害者十级伤残的案例中,针对事故责任方所投保的交强险保险公司的赔偿问题,具体可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况进行分析: 首先,若此次交通事故之中的事故责任方(即侵权方)无过错行为,则其所投之保险公司仅需承担相应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以及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00元; 其次,若事故责任方(即侵权方)在此次交通事故中存在过错行为,则其所投之保险公司将需承担相应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0,000元以及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人民币2,000元。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二、十级伤残交强险可以赔多少钱 在十等级的伤残程度下,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投保人有权得到的最高赔偿额度为两万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的赔偿额度则限定在了一万八千元以内; 至于财产损失方面,其赔偿限额则为两千元。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 18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 18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 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 18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 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十级伤残交强险赔多少”,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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