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的都是什么人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的都是什么人 在众多人员中,符合以下情形者,通常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1.对于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单处适当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倘若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问题时。 3.若患者身患严重疾病而影响正常生活自理能力,以及孕妇或正处于哺乳期的女性,只要实施取保候审后没有导致社会危害性的发生,同样适用此项措施。 4.当羁押期限临近届满之时,案件却仍然未得最终判决,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通常,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取保候审:1.可能判管制、拘役或单处附加刑者;2.判有期徒刑以上但取保无社会危害性者;3.患重病、孕妇、哺乳期妇女,取保不危害社会者;4.羁押期满案件未决者。 二、取保候审到期了,检察院还没有结案,如何办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进行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 若在该期限内,检察机关未能完成案件审理工作,则应及时解除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取保候审措施。 同时,解除了取保候审的行为必须立即通知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人及相关部门单位。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取保候审需要律师介入吗 在实施强制措施之一的取保候审阶段,刑事辩护领域的律师的角色至关重要。他们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及实践经验,能够协助被告人及家庭成员深入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诉讼流程,同时对于能否满足取保候审的各项具体要求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在此基础之上,律师有权直接向负责审理事例的司法部门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详细阐述提出申请所基于的法律依据以及被告人在犯罪行为中所处的相对轻微的情节、可能会被判处罚金制裁或者单独适用附加刑罚、身患严重疾病等诸多因素。更为关键的是,在整个申请过程中,律师有能力与司法部门进行高效且富有成效的沟通与协商。除此之外,律师还能为被告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援助和指导,以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总而言之,律师的积极参与将极大地提升取保候审申请的成功率并使其更加规范化。 通常,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取保候审:1.可能判管制、拘役或单处附加刑者;2.判有期徒刑以上但取保无社会危害性者;3.患重病、孕妇、哺乳期妇女,取保不危害社会者;4.羁押期满案件未决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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