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报保险保险公司有权利说不赔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一、报保险保险公司有权利说不赔吗 若客户理赔申请明显不符合保险合同中的规定,或是由于客户故意隐匿真实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所导致的无法理赔的情况,此时保险公司方能拥有拒绝理赔的合法权力。而若保险公司纯粹是无任何理由地拒绝了客户的理赔申请,那么客户将有充分的法律依据维护自身的权益,并据此向相关司法机构提起诉讼。 《保险法》第十九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依法履行合同,不得无故拒绝承保、无故拒绝理赔、无故解除合同或者无故不续保。 二、报保险后怎么定损 1.在发生保险标的受损情况后,受害者或被保险人应当立即向所属保险公司进行报案; 2.在接收到报案信息后,理赔人员会请报案人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当事驾驶人的行驶证、驾照以及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同时也需要提交完整有效的保险单证; 3.接受完证照资料之后,为了确保受损情况的准确认定和损失程度的初步评估,理赔人员将亲临现场开展严谨细致的实地勘察和初步定损工作; 4.在核对了所有的书面材料并且确定了相关责任后,理赔人员会指导报案人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双方必须于此加以签名以示确认; 5.现场理赔完毕后,报案人需要安排车辆前往指定地点(如车险理赔服务点)进行进一步的损失确认与核实,此时需要填写并签署《机动车保险事故车辆损坏项目确认单》; 6.经过以上步骤,双方确认无误后,理赔人员会开具必要的授权委托书并明确维修项目及其具体实施时间。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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