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公司注册场所要求有哪些 |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设立 |
| 解答 |
一、公司注册场所要求有哪些 申请创办的公司必须具备自身的固定办公场地,而注册地则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登记在营业执照之上。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公司的注册地点为租赁所得,或者是自有物业,均需拥有相应的产权证明,其中囊括了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村委会证明、土地使用权证以及拆迁安置协议等多种类型。一旦涉及到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事宜,工商行政机关对此处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文件是必不可少的关键材料。因此,对于选择租赁办公场地者,务必向出租人索取相关产权证明文件。 此外,关于注册公司地址的具体要求如下:若某自建房屋作为公司注册地点,但未获得《房屋所有权证》,此时可以提交建设单位所开具的施工许可证及建设许可证复印件,以作为有效的住所使用证明;原为区县级房屋管理局直接负责管理的公房用作注册地点,但由于目前该局机构调整导致无法由其继续提供权属证明,那么可以请求区县级政府设立的专门部门制作产权证明文件;如果使用国营企业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地产作为注册地址,可以请该单位直属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上级机构出具相应的产权证明文件;对于驻扎于科技园(开发区)内尚未获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作为公司注册地点,可向所属地区级政府或其授权部门申领房屋权属证明文件。 《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十条 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二、公司注册有要求吗 设立公司需满足如下基本要求: 首先,公司必须具备法定的从业人数; 其次,公司应设立带有具体名称的完整组织架构,该架构须满足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三,公司应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第四点,股东应当共同协商并制定出符合要求的公司章程; 最后,公司还需满足除上述几点以外的其它相关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 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申请企业需要具备固定的办公场所以及合法的注册地址,同时还必须持有相应的产权证明文件。对于租赁的场地,必须索要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果是自行建造的房屋且没有所有权证书,可以提交施工、建设许可证的复印件作为替代;若是公有住房进行了调整而无法提供权属证明,则可以请求区县级政府的专门部门予以制作;若为国有企业且尚未办理所有权证书,则可以由国资管理部门开具证明文件;至于在科技园区(开发区)内的房产,则可以向所在地区政府或者其授权部门申请领取权属证明文件。 |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