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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仲裁可以异地办理吗
分类 劳动纠纷-劳动仲裁
解答

一、劳动仲裁可以异地办理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动仲裁业务不能在外地进行,必须向法定的具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该机构的管辖范围应基于劳动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或者用人单位的注册、登记地址所在。其中,劳动合同履行地代表着劳动关系履行的实际地理位置;而用人单位所在地则通常意味着用人单位的注册地址或登记管辖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二、劳动仲裁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根据我国相关的司法规定,劳动仲裁程序并不允许申请财产保全。相较而言,劳动诉讼程序则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支持这一观点的法定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在具体的诉讼实践中,如果劳动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采用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经过审慎审查认为申请人确实面临着经济困境,或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可能存在拖欠员工薪酬、逃匿行为等情况的,应给予合理的减免责任,从而减轻甚至豁免劳动者提供担保的义务。

此外,由于人民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中明确提示当事人在劳动仲裁机构的裁决书或者在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生效之后,必须在三个月之内申请强制执行。否则,超过期限未申请的,人民法院将会依法裁定解除针对该次保全措施的实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

在诉讼过程中,劳动者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经济确有困难,或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存在欠薪逃匿可能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劳动者提供担保的义务,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中,应当告知当事人在劳动仲裁机构的裁决书或者在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生效后三个月内申请强制执行。逾期不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措施。

在处理劳动仲裁事务时,绝对禁止在异地进行,唯一的途径便是向法定且具备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对于这类仲裁机构的管辖范围,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或是用人单位的注册以及登记的详细地址来予以确定。值得注意的是,劳动合同的履行地点象征着劳动关系执行中的实际地理位置;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含义常常与用人单位的注册地址或登记管辖地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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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8 6:2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