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结果可以复审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仲裁 |
解答 |
一、劳动仲裁结果可以复审吗 确实如此。对于实行一裁终局性质的劳动仲裁案件,其胜诉方即劳动者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至法律所规定的15日时限内,向当地司法机关递交起诉申请;反之,败诉方即用人单位在获知仲裁结果后,也可依据法律规定的三十日期限,向职工申诉部门所在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展开撤销裁决申请工作。按照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其中第五条就明确表明了处理这样的劳动纠纷的程序性要求。当争议双方对于协商解决方案持不同意见或协商失败乃至已经达成和解协议但未能按约履行的情形下,都有权选择向调解机构提出申请进行调解尝试;若仍然不愿接受调解或协商失败,他们还可以向前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当然,如果对仲裁裁决的结果持有异议,除了本法规别有其他特殊规定的情况以外,皆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申请以寻求进一步的法律救济。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二、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重新仲裁吗 在劳动仲裁案件被驳回之后通常情况下将无法再度进行仲裁程序,而应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劳动关系产生纠纷之时,倘若双方当事人均不愿意通过自愿协商来解决,或是经过协商后依旧未能达到一致意见并签署相关协议且未能得到遵守的话,那么他们就得考虑依照法律规定,首先向有关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如果双方当事人都拒绝接受调解也无法达成协议,就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而对于仲裁裁决结果持不同看法的一方,一般情况下,除了必须符合法律另有的特殊规定之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确实如此。当涉及到采取一裁终局方式处理的劳动仲裁案件之时,若仲裁过程中的胜诉方,即名义上的劳动者可以从接到仲裁裁决书开始算起,直至法定期限为15天的期限内,向当事本地的司法机构提交拟进行的诉讼申请;反之,如果在仲裁过程中败下阵来的一方,亦即用人单位得知仲裁结果之后,他们也有权根据法律条款所设定的三十日作为时限,向职工申诉部门所在地区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裁决的申请。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