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我钱五年了,没有借条,可以起诉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一、欠我钱五年了,没有借条,可以起诉吗 在欠款法律关系中,即使没有书面形式的欠条,仍然有权利提起诉讼。所谓的起诉,实际上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由于自身的民事权益受到争议,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请求人民法院运用国家审判权力给予保护的一种诉讼行为方式。因此,仅需满足起诉的相关条件限制,其是否持有欠条在此之前并不构成任何影响。 然而,若缺乏欠条作为直接证据,则需要寻找其他有效证据来证实欠款事实及其具体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二、欠我钱的人不还会怎样 若借款方未能依约履行偿还债务的责任,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该债务人理应承受相应的违约法律责任,具体涵盖了持续履行、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及赔偿受害者的损失等多种形式。与此同时,根据第五百七十九条的相关条例,债权人有权督促债务人支付尚未清偿的款项。若债务人依然拒绝履行其支付义务,债权人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判定债务人必须履行偿还债务的义务。倘若债务人在法院判决后仍未履行其义务,债权人则有权利申请法院对其进行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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