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假冒注册商标罪多少金额算特别严重 |
| 分类 | 知识产权-商标 |
| 解答 |
一、假冒注册商标罪多少金额算特别严重 未经得到注册商标所有人合法授权许可,对在同类产品领域内已经获得正式注册的该商标进行了模仿或侵犯,并且具体行为符合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便可以视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中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规范,将被判决为故意犯罪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以下详细说明: (一)存在非法经营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0元或者被告人在实施此种违法行为时违法所得超过人民币30000元; (二)包含擅自假冒两个及以上品牌,其涉及的非法经营总额超过人民币30000元或违法所得总额超过人民币20000元; (三)以及发生其他具有严重性质的情节。倘若出现如下情况,则意味着其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所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将会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而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刑事惩罚,同时还可能将处以相应罚金: (一)非法经营金额超过人民币250000元或者被告人在实施此种违法行为时违法所得超过人民币150000元; (二)包含擅自假冒两个及以上品牌,其涉及的非法经营总额超过人民币150000元或违法所得总额超过人民币100000元; (三)以及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其他具有特别严重性质的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假冒注册商标取保候审条件是什么 在关于制造和销售涉嫌仿冒商标商品的法律程序中,能够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预计将被判处管束、拘役或单独的附加刑法者;预计将承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但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构成威胁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的犯罪嫌疑人;处于妊娠期的嫌疑犯;以及其被拘留状况下证据并不符合逮捕标准的犯罪嫌疑人等均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请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不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特别严重认定标准,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首先,非法经营数额在2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达到15万元以上,这是其中最为关键的要素之一;其次,如果假冒了两种或以上的知名品牌,那么非法经营数额超过15万元或者违法所得超过10万元,就有可能构成特别严重的情况;最后,还有一些其他特殊的情况也属于特别严重的范畴。对于满足上述任意一种情况的行为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还需要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然而,如果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在3万元以上,或者假冒了两种或以上的知名品牌,但涉及到的金额没有超出上述标准,那么这种情况就可以被视为一般的严重情节,将会面临三年以下的刑事处罚。 |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