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判刑后可以办监外执行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判刑后可以办监外执行吗 当然不可能。取保候审与监外执行乃是适用在两个截然不同的阶段之上的两项政策性举措,这两者并没有直接的影响关系存在。取保候审即是针对刑事案件在判决结果公布之前所实施的一种强制性措施,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行使权力,以要求一些特定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作为确保其随时准备好对公众和司法机构作出回应的保障;而监外执行则是针对正在服刑中的罪犯,如果他们满足了法律规定的特定条件,就有可能被暂时地允许离开监狱进行社区生活。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判缓刑是否当庭释放? 一般来说,刑事案件中的被告被批准取保候审并随后审判后,如果被判缓刑,则通常会在法庭上当即宣布释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对于处以短期拘留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被告人,只要他们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就能够获得法院对其进行缓刑的宣判: 首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较轻; 其次,被告人已经意识到自己的罪过并且愿意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再次,被告人不会继续造成社会危害; 最后,因为被告人的存在,他们所在的社区也没有因此产生任何重大的负面影响。 当法院宣布对被告人适用缓刑时,还可能同时禁止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间从事某些特定的活动,踏入特定的区域或场所,以及与特定人员接触。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被告人被判缓刑,他们仍然必须接受附加刑罚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取保候审判刑后可以办监外执行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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